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?

更新时间:2024/12/29      浏览:

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公安部、最高检察院以及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问题的规定、解释,下列情形可以适用取保候审:

1、可能判处管制、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。

2、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,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。

3、应当逮捕,但患有严重疾病的,可以取保候审。

4、应当逮捕,但正在怀孕、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,可以取保候审。

5、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,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,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。

6、提请逮捕后,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,需要复议、复核的,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。

7、移送起诉后,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,需要复议、复核的,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。

8、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,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期限内、审查起诉期限内、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,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。

9、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,可能出境逃避侦查,但不需要逮捕的,可以取保候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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